房地产行业
商贸贸易
建筑建材
现代服务
生物医药
金融行业
文化产业
电子商务
制造行业
互联网行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两江工业区)工业的发展壮大,增强两江工业区工业经济实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两江工业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两江新区管委会)批准的,符合两江工业区产业布局和导向及项目准入条件的,在两江工业区内注册、经营、纳税的工业企业。
第二章 项目准入条件
第三条 入驻项目必须符合两江工业区产业规划与布局,和环保、低碳的要求。
第四条 入驻项目应达到投入强度50亿元/平方公里、产出强度100亿元/平方公里。
第五条 入驻项目必须坚持集约用地、分期供地原则,工业厂房建设容积率按照国家规定的各行业高限执行,配套设施率不超过7%。
第三章 建设扶持
第六条 在两江工业区范围内,按照道路通、供水通、污水通、雨水通、电力通、燃气通、通讯通、场地平“七通一平”的条件供应工业用地,以两江工业区土地配套设施建设相关规定为准。
第七条 在两江工业区新购地进行建设的工业项目,对其缴纳的红线内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用房(不含办公及生活)人防异地建设费,经两江新区管委会批准,给予50%补贴。
第八条 对在两江工业区新购地进行制造业项目建设的,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50亿元以内的项目,两江新区管委会按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契税和城市建设配套费的50%给予补贴;总投资在5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两江新区管委会按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契税和城市建设配套费的100%给予补贴。
第九条 对在两江工业区新购地进行制造业项目建设的,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的,减免该项目在规划、消防、施工审批过程中的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费、工本费除外),政府指导性定价的收费按下限收取。
第十条 对在两江工业区新购地进行制造业项目建设的,经重庆市环保局评选获得“重庆环境友好工程”称号,投资总额达到10亿元的,两江新区管委会将一次性提供50万元的环保工厂建设资金,投资总额每增加10亿元,环保工厂建设资金递加20万元。
第四章 经营扶持
第十一条 凡在两江工业区新办的企业,从企业获利年度起,第一至二年,两江新区管委会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区级收入部分的100%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两江新区管委会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第十二条 凡在两江工业区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两江新区管委会对核心经营团队前五年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区级收入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第十三条 对两江工业区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和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经两江新区管委会批准,按企业设立年度起两年内所缴纳增值税的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在两江工业区购地进行建设的企业,若按照约定按期建设投产且年税收贡献达到5万元/亩(出口型企业年出口额达到20万美元/亩)的,对已建成投产的土地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自企业投产后三年内按两江新区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开州区税收优惠政策
开州区税收优惠政策
开州区税收优惠
政策在哪里
开州区有哪些税收
优惠政策
开州区税收
优惠政策
开州区的税收
优惠政策
提交成功
税务客服会在1-2小时内联系您,
请您保持电话畅通!
×
招商引资,入驻园区,享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贵公司是什么行业呢?
方便的话,建议您留下联系方式,电话沟通对接更顺畅呢~
稍后再说
马上咨询